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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晨曦之彩(1 / 2)



罗伦斯打从少年时代,胡子都还没长的就跟著来到村里的旅行商人踏上旅途了。



师父不枉大家说他是怪人,并没有直接传授罗伦斯做买卖的伎俩,更不是个亲切的监护人,但也不曾受过商行小伙计埋怨的苛刻对待。



回想起来,那说不定只是野猫心血来潮养起小狗而已。若要说那位师父主要是哪里奇怪,多半是旅行生活所形成的独特人生观吧。



如今罗伦斯的岁数也逼近了当时的师父,在暌违多年的旅途中望著萨罗尼亚城的秋季庆典,忽然想起了他。



从旅舍望出去的城镇广场搭起一座大舞台,教会与城里的大人物在台上举行应景仪式,享受冬季前最后的狂欢。



萨罗尼亚并没有著名的宗教活动,用当地小麦蒸馏酒拚酒即是最高潮,总是吸引各路好汉前来参赛。别说是河港上满身横肉的货运工,教会也会派出对酒量有自信的年轻圣职人员,气氛十分自由。



罗伦斯俯视著热闹的广场,最让他不禁苦笑的是完全融入其中的少女身影。



她那头走进麦田就会立刻分辨不清的头发,今天难得地扎起了辫子。她个子不高,体型又瘦小,有如深闺佳丽,但其举手投足却有种异样的气魄。



罗伦斯坐在窗边,暗说一声狼来了,自顾自地笑著。



广场周边不只供酒,还有免费的烤香肠和面包让人随意吃喝,如实成了一场又歌又酒的大盛宴。望著中央喝得好不快活的赫萝,罗伦斯盘算著接下来的旅程该怎么走。



在隔了这么久以后想起师父,也是开启记忆抽屉,把深处的陈年旧事也全翻出来所致。说不定是想从那里找出一些头绪。



盘算之余,罗伦斯还有些得考量的事。



旅行不会只有享乐。不可思议地,即使在热闹的城镇没有任何不便也是如此。反而还有可能是过得愈快乐,未来就有愈多苦日子等著你。



毕竟旅行生活自由自在的代价,就是要在没有任何保障中度过。



「庆典结束以后,我就要回家了。」



与他们共度这几天的女祭司艾莉莎说出了昨天傍晚的决定。萨罗尼亚关税权所导致的教会与木材商之争,是以各让一步为结局。



赫萝对关税会议不感兴趣,先一步到广场的小酒馆喝酒,罗伦斯便与艾莉莎一起回旅舍。罗伦斯知道她是特地想趁这段短暂的时间告别,但有件事仍想不透。



「不先告诉赫萝吗?」



在处理关税问题的过程中,赫萝和艾莉莎她们似乎在罗伦斯看不见的时候有过一小段交流。尽管艾莉莎仍会纠正赫萝,赫萝也嫌她啰唆,感情却是前所未有地好。



既然如此,守规矩的艾莉莎不是该向赫萝告别才对吗?



罗伦斯也这么问了,但她只是浅浅一笑,别开眼睛转向前方。



「因为,我们变得太亲近了点。」



她是神之忠仆,奉行著铁的纪律。



现在的她一反罗伦斯如此的印象,是个活生生的人。



「我不太习惯旅行,会被突如其来的思乡病打倒。」



艾莉莎原本是在名为特列欧的小村守著承自养父的教堂,过宁静的生活。在民间开始严格审视教会后,各地教会组织都找她协助处理产权问题,甚至来到了北方地区出差。



在她的故乡,还有在罗伦斯记忆中仍是爽朗磨坊少年的艾凡,以及艾莉莎与他所生的三个孩子在等著她。



「我没自信在她面前藏得住自己恨不得现在就出发的心情。只是……」



艾莉莎慢慢吸气再长长地叹出来,身体都似乎缩小了。



「可是那样做,会让赫萝觉得我是个无情的人吧?」



那在旅行生活中相当常见。



前一天才开心喝酒重温旧好,觉得对方是绝无仅有的好友,结果隔一晚就说有家人要顾而匆匆离去的感觉。对他们而言,自己不过是无数过客之一,他们还有稳固的日常生活要过。



他们将会回到炉火通明,充满欢笑的家里,而四海为家的人只能只身回到静悄悄的旅舍,隔天前往下一个城镇。



艾莉莎也曾在短暂的旅程中尝过这种寂寥吧。



虽然她总是盘实头发,以蜂蜜金的锐利眼眸紧盯真实,罗伦斯仍明白她的心其实比常人更温柔。



难以亲口告别,是因为不希望伤到那怕寂寞的狼。



「那就让我来提旅行的事吧?我们也在打算到下个城镇去了。」



也许这样有点背著赫萝跟罗伦斯作交易的感觉,艾莉莎没有立刻回答,但终究点了头。



接著露出自嘲的笑容。



「请别人替我说难以启齿的话,简直跟小孩子一样。」



若是刚认识罗伦斯那时,她多半会秉持事实就是事实的观念断然告别吧。



不过罗伦斯有不同想法。



「学会适时向他人求助,在我看来也是成熟的表现。」



罗伦斯有志脱离师父单独行商时,曾认为凡事都自力解决才成熟。



当然他很快就学到,那不过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想法。



「……如果你不迁就赫萝,或许会成为一个大人物吧。」



听了艾莉莎不敢相信又像在挖苦的回答,罗伦斯直接笑出来。



「我被她驯成小绵羊了嘛。」



艾莉莎村姑似的夸张耸肩,最后笑了笑,望著别处说:



「寄信给你们的时候,我本来不抱期望,结果我们还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再会了。所以我相信,一定会有下一次。」



纽希拉和艾莉莎居住的特列欧村离得很远,且双方都不年轻了,一般而言很难再有偶遇的机会。



罗伦斯看著艾莉莎的侧脸,自己也转向前方说:



「这句话,你就自己对赫萝说吧。」



他不知道艾莉莎有没有看他。



眼前广场最热闹的酒馆门前,今天也开了盛大的酒宴。



在那喧嚣当中也能轻易辨识的背影轮廓,是属于罗伦斯深爱不已的狼。



「我怕我会说得很糟。」



尽管她这么说,当他们过去找赫萝和谭雅碰头,罗伦斯依约提议启程时,艾莉莎很顺利地说出自己准备回特列欧村,很高兴能和赫萝再会。



赫萝酒喝了不少,也或许是想在已经当小妹看的谭雅面前装装样子,对于艾莉莎「有缘再见」这早一步的告别不怎么感伤。



反而已经十分期待再会般给予乐观的回答。



当晚谭雅和艾莉莎结伴返回教堂,罗伦斯和脚步飘忽的赫萝牵手回旅舍。赫萝藉醉意吸收旅行中无可避免的别离,轻轻放下。



过了一晚,今天赫萝也是一早就拚酒气势十足。罗伦斯从旅舍望著妻子的英姿,思考自己该如何启程。



开启一段新旅程,总是需要一点动力才踏得出去,而罗伦斯此行具有一个重大目的──探视独生女缪里。只会有启程的决心,没有拖沓的理由。



或许是这让他对未来起了一丝悬念,才会想起从前的师父。



那不是来自于不清楚缪里他们的所在地,或是冬季旅行的艰辛,而是更加俗气肤浅,谁听了都会摇头的问题。



罗伦斯真正担心的,是伴随于与艾莉莎几个意外重逢的耀眼欢乐时光退去后,那难以消散的寂静。



他忍不住猜想,那个流浪猫一般的师父从不与人深交,说不定是认为广识好友的商业利益,禁不起被退潮般的寂寥吞噬,甚至到惶恐的地步才刻意为之。



他们的别离也来得十分唐突。某天一醒来,师父就不见了。



突然被单独拋下,让罗伦斯为了生存就自顾不暇,根本没时间去想师父是拋弃他,还是看他资质不够,也没有过不舍的念头。



总算成为旅行商人站稳脚步,能回想与师父别离的那一刻时,记忆的尖刺都已经磨平不少,没带来多少哀痛就沉入心底。



现在他觉得,师父给了他最高级的呵护。



味淡如水,日后却能明白其意义深重。即使那个偏执师父的做法有无道理还有讨论空间,他确实从中学到其精神的存在。当罗伦斯回顾人生,不管怎么看都还是这点给他的帮助最大,高过任何生意秘诀。



所以在这种时候,他知道自己更应该为旅伴著想。



你的徒弟的确已经出师了。罗伦斯对记忆中的师父这么说,喝光剩下的啤酒。



窗外,在萨罗尼亚早已成了大红人的赫萝甚至和壮硕的搬运工喝起了交杯酒。



「明天会宿醉,要后天或大后天才能启程吧。」



罗伦斯喃喃地离开椅子,拎起外套走出房间。



敞开的木窗外,喝乾了酒的赫萝正接受著众人的热烈欢呼。



「再见了,保重。」



艾莉莎简短告别,就此走向往南的街道。萨罗尼亚庆典结束两天后的清早,整座城在恋恋不舍的气氛中开始忙著做过冬的例行准备。



她觉得再多留一天,那个以爱出风头出名的主教恐怕又要把城里各种麻烦事推给她,以切菜般的气势断然拒绝了。



答应一起到特列欧村作客的谭雅在她身旁,频频回头向赫萝挥手。



赫萝刚开始还会一一回应,很快就懒得动手了。



但她依然留到谭雅和艾莉莎的身影完全消失,以浅浅的微笑掩藏千头万绪般注视道路彼端。



「真是有够热闹的。」



看不到她们俩之后,赫萝手叉著腰,唏嘘地说出这样的话。



「没想到会这么忙。」



原本只是为了探望独生女缪里而离开温泉乡纽希拉,在追随其脚步的路上与艾莉莎重逢,在传说中的魔山结识松鼠化身谭雅,解救了遭债款绑死的萨罗尼亚商人,替来自遥远沙漠国度,比主教更像主教的人物与其村民搭起了心桥。



这使得他们成了萨罗尼亚的风云人物,罗伦斯从纽希拉带来,可以当温泉粉的硫磺粉一下子销掉一大半,还补足了近来缺乏的零钱。



同时也替纽希拉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向这地方的大人物作了一次热烈的宣传。



以旅行的收获而言这当然是大丰收,但穗子结得愈大,收割以后的田看起来就愈冷清。



若论人生经历,罗伦斯在赫萝面前是抬不起头;但若是旅行生活的经验,他可不输高龄数百岁的狼。



为了不让总是猝不及防的空寂之洞吞噬怕寂寞的狼,罗伦斯事先拟好了细密的计画。



「好啦……咱们也该出发了呗。」



高举双手伸懒腰的赫萝,昨天宿醉了一整天。今天倒是很早起,一脸清爽地望著朝阳,早餐食量也大得夸张,简直要把昨天的份吃回来一样。



然后送艾莉莎她们离去,时间来到现在。



罗伦斯知道在这种时候,心情很容易说跌就跌。



「出发之前,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呀?」



「喔?还想找地方喝酒啊?」



见赫萝眼睛亮得不像在开玩笑,罗伦斯的嘴角不禁抽搐起来。



「不是啦……呃,说不定也没错喔?」



罗伦斯话不说清楚引起赫萝的疑惑,但知道可能有酒喝,仍开心地摇起尾巴。



「还记得我替教会仲裁关税问题以后,他们答应每年要从名下麦田送一部分小麦给我们吗?」



「喔,是有这件事没错。」



赫萝现在显得冷淡,但知道罗伦斯为了替她留住回忆,要教会每年送小麦到温泉旅馆时,她倒是高兴极了。



罗伦斯觉得她这样不坦率也可爱得不得了,并对赫萝说:



「要指定好送哪块地区的麦子来才行。」



「嗯?」



「帮那点忙就要他们送最好的麦子过来,还是不太够。能从我们领土拿到的麦子,大概就两只手那么宽吧。」



这谈不上利益,顶多是礼貌性的交易。数量虽少,有贡麦能拿就称得上是贵族了。



然而罗伦斯春风满面,赫萝对这件事的反应却相当冷。



「哪里都好呗?只要是那边的麦,挑哪里都差不多。」



可能是觉得特地到麦田去很麻烦,抑或是不喜欢过中途的船桥。



但罗伦斯却推著赫萝双肩向前走。



「才没有这种事。来,我们走。」



「喂,汝住手!搞什么啊,真是……」



罗伦斯就这么赶著嫌烦又疑惑的赫萝回旅舍,为出门作准备。



选好麦田就要上路了,所以他们将各项行李都装上货马车,向所有照顾过他们的人一一告别之后在上午出了城门。



原以为萨罗尼亚在祭典过后会变得很安静,但原先终日玩乐的人也为了在冬天到来之前打理好一切而不甘不愿地开始工作,带来不同于庆典的活力。



这也使得船桥人流变多,摇得很厉害,害赫萝躲在货台里抱头缩成一团。



在对岸摊贩买了几片现切烤牛肩薄片摆在驾座后,她才噘著嘴爬出来。



「咱要配葡萄酒。」



赫萝撕咬著还泛红的牛肩肉这么说,然而罗伦斯望著蓝天当耳边风,只管驾驶货马车。



路上有人扛农具,有麦袋堆成小山的货马车,忙碌得很。其中最醒目的,就属肩扛比人大的大镰刀,威风阔步的女孩们了。



能远远见到那座有高塔的城塞时,几天前还铺满地毯的麦田到处都有人在收割了。



「嗯!有好麦的香味!」



浓浓的麦穗香乘著和风,伴随些许土味飘送过来。



吃光肉的赫萝舔舔手指,舒爽地任风抚过她的脸,已然换上一副好心情。



「把麦子结得好的地方记一下,这里都随我们选。」



「不就是两只手那么宽而已。」



「是只要两只手那么宽都随我们选。」



赫萝往罗伦斯冷眼一瞪,愉快地拍动兜帽底下的狼耳。



如此这般,两人来到了传说中战胜大蛇的勇者从前居住的城塞。正门敞开,大批农民忙进忙出。



「会想起从前吶。」



赫萝曾在名为帕斯罗的村子掌管麦作丰收。罗伦斯行商时会经过那里,收割期和张罗庆典总是让那里十分热闹。



这里没有祭典,但因为城塞有仓库与广场,据说在农事最忙的这个时期颇有庆典的味道。



尤其是萨罗尼亚庆典结束后,城塞周边麦田在开始收割的同时,稍远处先一步收割的麦子也会送到这里进行打谷工作。罗伦斯就是看准了这个特别热闹的时候。



因为比起单调的农地,这里经常有酒有歌。



「喔喔,完全是庆典的样啊!」



看赫萝为歌声与炊烟雀跃不已的样子,罗伦斯莞尔一笑,继续驶进货马车。



路上几个农夫和帮手的小孩似乎当他们是往来这里的商人,擅自坐上货台一起进城。之前那位助理祭司正忙著监督收获与打谷作业,向周围村民下指示,见到罗伦斯他们而愣了一下。



「抱歉打扰,我们是为了麦子的事来选土地的。」



助理祭司一副想说:「真的吗?」的脸,但也无暇发脾气的样子。



「自己选一块喜欢的地吧。不急的话,可以见习一下谷要怎么打。」



罗伦斯明白见习是客套话,是拐个弯要他们帮忙,赫萝也颇为乐意。



「也让我们的马帮点忙吧。」



助理祭司耸耸肩,立刻吆喝起村人。



马突然被抓去务农的怨恨视线,罗伦斯就当作没看见了。



赫萝和罗伦斯一起来到田里,城边的田已经割去不少,有人在捆麦堆准备晒乾,有人在敲桩,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



「昨天还前天才开始收割而已,现在就割到这么远的地方去了耶。」



远处麦田有几个年轻女孩摇晃长辫,优雅地来回扫动巨大的镰刀。和踩葡萄酿酒一样,割麦也是乡村少女的表演时刻之一。



「要到处看一看吗?」



「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呗。」



即使这么说,赫萝仍牵起罗伦斯的手,踏起轻快的脚步。



他在纽希拉也时常陪赫萝散步,只是村里路窄又烟气弥漫,一走出村子就尽是深邃的森林,打从前次旅行以来就不曾走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了。



赫萝也哼著歌走,见到睡在麦秆间的青蛙和野兔被农民吓得晕头转向,咯咯笑了起来。



「要不要乾脆把那座城塞收进口袋呀?」



站在田埂中间回头望,能见到威风凛凛地矗立在山岗上的城塞。若搬去那里,随时都能这样悠哉地散步,还附赠领主大人的头衔,以成功传记来说是最顶级的结果了吧。



然而赫萝却笑歪了腰,肩膀还抖得像咳嗽一样,拨去肩上不知何时沾到的乾草屑并说:



「石头房子太冷了不好住。」



「真的,我们年纪都大了嘛。」



赫萝挑起眉,往罗伦斯腰上甩手一拍。



「不过吶,要是真的拿了那座城,缪里那野丫头一定会乐死了呗。」



那毕竟是会拿树枝当剑,挥个一下午的独生女。



可是赫萝一句玩笑话,却惹来了罗伦斯的沉思。



那个成天跟著屁股喊爹的女儿随著成长失去了黏性,而且年纪也到了,难保不会突然就嫁到没听过的土地去。那么替她准备个石堡,让她永远有地方可以玩骑士游戏也不错。



罗伦斯一直想到发现身旁冷冰冰的视线才转头。



「大笨驴。」



赫萝唏嘘地这么说,不舍地再往城塞一望,垂下肩膀。



「都这么多年了,汝还是一样不懂得死心。」



「……这种个性也让我有不少收获啊。」



「还嘴硬。」



赫萝伸出小手轻捏罗伦斯脸颊,笑得很开心。



「行了,地就选那边怎么样?」



放开罗伦斯的手,指向麦田角落。



不知是为了防风还是用来当柴火,抑或是单纯当分界,那里有一小段树篱般的灌木丛。



「那种地方通常会结得比较好吗?」



说不定落叶是种优秀的肥料。对种田一窍不通的罗伦斯赞叹地问,赫萝却耸个肩说:



「单纯是好认而已。」



「……」



罗伦斯颇为失望地往赫萝看,被素有贤狼之称的妻子瞪回来。



「别小看好认这种事。田的形状比汝想的还容易变,耕田的人也会变,只有那种标记有机会留存几十几百年。从汝找到的那张老地图,也能看出田形状变了很多,可是明显的标记留下了不少呗。」



「说到这个,以前旅行的时候,我们不是有一次帮忙处理地界纠纷吗?那时候也是仰仗你的智慧嘛。」



文字纪录也会随见解不同与时间推移变得模糊暧昧,成为纠纷的源头。



为了回避这种事,赫萝提了个很粗野的议──叫小孩站在界线上,全部赏一巴掌。小孩应该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足以成为地界纠纷时的判断基准。



然而为了两只手宽的土地就拉村里小孩过来甩巴掌也未免太可怜,如此有树篱作用的灌木丛已经是个很好的标记了。



为她果然是掌管麦作丰收的贤狼刮目相看时,赫萝却用责备的眼神抬望罗伦斯。



「汝安排这些,不是为了让纽希拉那边几十年……不只,几百年以后都有麦子能拿吗?」



罗伦斯不是单纯收点薄礼,而是要求教堂动用其部分领主权,请他们送麦。



那是利用自人类社会成形以来就连绵不绝,从未消失的税史之力。如赫萝所言,是以超过人类一生的时间长度为考量的处置。



为了只有两只手宽的芝麻小地的麦子做这种事是很荒唐,但是对罗伦斯来说,那是必要之举。



因为这个相貌一如邂逅当初的娇怜少女,是寿命比罗伦斯不知长上多少倍,高龄数百岁的贤狼。



罗伦斯为了将彼此的旅行回忆,以麦子的形式送到会长久留在纽希拉的赫萝手上,才这么做的。



「要留礼物给咱,就弄得漂亮一点。」



赫萝在罗伦斯胸口轻拍一下。总是道高一尺的赫萝,让罗伦斯感到特别安心。



「真是比不过你耶。」



「是呗?」



罗伦斯牵起吃吃笑的赫萝,翩然转身。



「那我们就把那块地的权利记在羊皮纸上,然后去帮忙打谷什么的吧。」



「别把腰又搞坏喽。」



「唔……」



「也罢,那样咱也能在热闹的城里多喝几天酒,无所谓。」



「人家应该会开始向你讨酒钱了吧。」



在萨罗尼亚成为大红人的赫萝酒风豪放,走到哪都有免费酒能喝,但现在应该有些店家已经被她喝怕了。



「不要老是计较那种小得小失。」



「如果我真的有在计较酒钱,我每天都会问自己是不是应该种葡萄,而不是开温泉旅馆吧。」



「大笨驴!」



赫萝用牵著的手砸罗伦斯的腰。



「这样不就只能喝葡萄酒了!」



口气不太像开玩笑,罗伦斯只得投降。



「在这份上,纽希拉就什么酒都有了,而且有温泉能泡,喝什么都香。」



被艾莉莎听见,可能又要唠叨了,但罗伦斯很清楚总爱殷勤献酒逗她高兴的自己也有责任。



「真想要一口会冒出酒的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