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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霍营城(2 / 2)

霍营城是隋渠郡一个边缘城邑,比邻广陵郡的回风谷,又与中川郡的落日城接壤。

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它特殊的环境,是金国少有的混乱之地,鱼龙混杂。

受这场从广陵郡飘来的大雪影响,霍营城也披上了一层银装,遍体缟素。

回风谷口。

一辆漆黑马车从楔形山谷驶了出来,停在平缓的坡道上,引起几个在风穴中采矿的流民的注意。

但看见那匹漆黑的骏马和神色警惕的车夫,都很有默契的没有靠近。

黑风马,乃是天下最有名的快马之一,有妖化荒兽嘶风兽的血脉,日行两千里不在话下,价重千金。

这等名马,非强即贵者不可驱使,不是他们能招惹的。

“总算出谷了!”

车帘掀开,一个相貌俊朗的青衣青年走下车,放眼四顾,对四周数十道隐晦的目光视而不见,伸手一指山坡前方,“老笠,那就是霍营城?”

青年手指指向的地方,是一块挤满各式各样屋舍的菱形浅洼地,没有城墙,没有边界,看上去就像一个大号的村落聚集地,但车马往来频复,又远胜村落的繁华。

“是的公子。”

肤色黝黑的中年车夫点头,“前面就是霍营城,我们已经离开广陵郡,这里已经是隋渠郡境内。过了这三郡交界之城,就到中山郡了。”

“隋渠郡,穆家…”

青年摸了摸下巴,嘀咕了起来,“穆原野那个死胖子…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他摇了摇头,抬脚上车,一挥手,“去霍营城,休憩两天再继续赶路。”

“是。”中年车夫恭敬点头,挥鞭驱车驶下山坡,往远处的霍营城而去。

青年坐回车厢,瞥了一眼旁边四肢摊开平躺的老头。

还未说话,后者就舒舒服服的翻了一个身,责怪道,“你小子真是奇怪,放着繁华大路不走,非要拐着弯来这个鬼地方,是不是成心跟我老头过不去?”

这老头,自然就是“刚出道”三天的林老头。而青年,便是离开广陵前往王都参加大朝会的林寻。

听着林老头的话,他嘴角抽了抽,“您老人家说笑了,小子之所以绕道霍营,都是为了您!

您想啊,您老人已经多年未出山,对这山下的风土人情、世事变化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我特意绕点路,带您多体会一番。”

“骗鬼呢!”老头翻着白眼,毫不留情的拆穿他的谎话,翻身眼不见为净,“老夫懒得管你的小把戏,反正把你送到王都,咱俩就一拍两散,其他事不管。想让我多出力,没门。”

林寻耸耸肩,对他的态度毫不在意。

这三天时间的相处,他把这老头的脾气也摸了个七成熟,就是个混不吝的人物。

虽然这老头的辈分高得吓人,也不知哪一代的祖宗,但他显然不在意与林寻的那一丁点血脉亲情。

而林老头此番能下山前来护送他去王都,也是因为与林峒远达成了某种协议,协议终止的时间,就是此行的目的地。

从邺都到王都圣京,路途八千多里,看似骑上那匹黑风马不休不眠狂奔四天即可达到,实质上却不可能做到。

且不提这匹荒兽马拉车速度要慢一倍,一路还需休息调整。更关键的是,这八千多里路程,能纵马狂奔的平地有之,攀山越岭的坎坷也不少,更有拦路大河、险地…

换而言之,从邺都到王都,要行走数倍于原本的距离,花费更多的时间。

这也是距离大朝会还有四十多天,林寻便出发的缘故。

况且,他还特意绕路了。

林老头说得不错,他确实放着繁华大道不走,拐弯走到了小地方。

原本,从广陵郡到邺都,最方便的路线是借道隋渠、中山、晋元、青州和临都这五郡之地。

但是途径晋元郡时,会从白鹿山下路过。

白鹿山这块区域,林寻现在是能避则避。

他还没有忘记,当初在蛮荒之地那道被他磨灭的“灵印”,长出来的果实至今还挂在怪树上,留作日后之用。

灵印一灭,在伏螢心中他应该死了才对,但现在他还活得好好的。

此次侯位之争影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白鹿山虽距广陵路途遥远,但若白鹿山有心打听,不难知道他还活着。

林寻虽然不觉蛮荒之行自己有错,但这件事牵扯太大,已非对错、道理所能涵盖,无外乎看拳头而已。

他拳头大不过白鹿山,道理自然也不用讲,只能避上一避,改走他道。

从回风谷到霍营城,虽然也途径隋渠郡,但这是边缘角落,方便借道至中山郡的落日城,走水道直接绕过晋元郡,直达淮谡郡,过渤昭,再至临都圣京。

这一路看似更近,实质上乘船不但绕过了晋元郡,甚至绕出了金国,需要途径方喇、显坵这两个小国的水域。

如此一来,这条路线比第一种要远不少,但胜在安全、稳妥,乃是他特意以怪树推测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