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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旅行之卵(1 / 2)



网译版 转自 真白萌论坛



那天吹着微微的冷风。



离开温泉乡纽希拉之后约莫过了两周。睽违了十年之久,罗伦斯再次踏上旅途。尽管最初诸事不顺,现在他似乎终于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漫长的山路也终于结束,现在他正在空无一物而又占据全部视野的平原道路上,充分体会着赶路的无聊。



「呼啊~~……啊」



不过,这声毫不遮掩的哈欠并非来自于他。而是属于身后马车货台的毯子上,慵懒地躺在那里,从一早便开始优雅地享受阳光的,他的妻子赫萝。



「汝哟,还没……唔呼啊~~……到城里呗……?」



风中已经带上了秋日的寒意,然而平原地带的日光却依旧属于夏天。



在充足的日光下晒出一身薄汗时,凉风抚过脸颊时带来的舒适感,简直是无与伦比。



赫萝在纽希拉便是寻着空隙就要睡懒觉,这时更不会放过享受的机会。



今天她的模样尤其不成体统,居然像驯熟的狗儿一样,在毛毯上打起滚来。



原因就在于被她抱在怀中的木桶。



数日前,两人偶然进入一片森林,并在那里采到一个蜂巢。从蜂巢里摇出蜂蜜,再加入葡萄酒,然后装进木桶放在毯子下盖上几天,就成了简易的自制蜂蜜酒。



今天赫萝一早就睁开了眼睛,兴冲冲急匆匆地打开了木桶栓。然后喝酒喝到微醺,迷迷糊糊地睡下。醒来后又继续重复,一直到了现在。



大概,再没有哪种享受比这更奢侈了吧。



「就快到了。等走上大路之后大概会经常遇到别的人,你可要小心点啊。」



「大笨驴……咱才不会那么……傻……」



话音消失在呢喃中。罗伦斯回头一看,发现赫萝仰面朝天,半张着嘴躺下睡着了。



若是沉默下来,赫萝的模样就好像年纪十四五岁的少女,即便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也很可爱。阳光照在她亚麻色的长发上,发出闪闪的光辉,微风有时会撩起她额前柔软的发丝,甚至有一种诗的美感。



然而,如果真是仅仅如此,那她大可不不必在意别人的视线。人们都会认为这不过是个淘气的女孩,在尽情享受旅途乐趣而已。



问题在于,赫萝不巧并不是少女。



在太阳下熠熠生辉,随着微风轻摇的,并不只有美丽的亚麻色头发,还有她头顶一对三角形的野兽耳朵,以及从腰际伸出的,质地顺滑的尾巴。



赫萝是寄宿在麦粒中,真身巨大得需要让人仰望,充满威严,活过了上百年光阴的狼之化身。



至少……她是如此自称的。



「真是的……」



望着赫萝那副毫无防备的睡相,罗伦斯叹着气,可半边脸却不自觉地露出微笑表情来。



赫萝自称贤狼,并且确实有过人的智慧和见识,但这副傻乎乎的模样才最让他难以招架。



「真头疼啊。」



这句带着苦笑的自言自语,未必就是在说赫萝的。



罗伦斯耸耸肩,从身旁的麻袋里取出一块肉干叼在嘴里,然后又注意到袋子下压着的一叠纸。纸上的文字写得密密麻麻,那是此时正在后面熟睡的赫萝勤快记下的笔记。上面记载着她每一日的经历。



赫萝的生命会一直继续直到永恒,因此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他最终都会把挚爱的妻子独自留在这世界上。为了让她在那时不至于寂寞,罗伦斯提议让赫萝把两人的回忆都记下来,多到读完最后,就会忘记开头为止。



自那以来,赫萝一直热心地做着这件事,当然这是罗伦斯也为之高兴的,但还是有个问题。



赫萝似乎很喜欢写作这件事,有时还会把自己的空想也记下来取乐。这种兴趣,简直就如同修道院里生活的,爱做梦的贵族少女一样。如此一来,笔记用具很快就消耗光了。



不久之前,她终于用完了最后一点墨水和纸,所幸偶然遇到的一位相识的领主又给了他们一些。但今后自己还要被她缠着买多少,罗伦斯心里完全没底。



为了赫萝,自己什么都愿意做——可另一方面,罗伦斯的本性终究是商人。看到一大沓白纸,他总是会不自觉地考虑起它们换算成银币的价值。



不过,赫萝日日笔耕不辍的理由,罗伦斯也能理解。记忆是种缥缈无定的东西,譬如刚才那一刻午睡的舒适感,无论在纸上如何穷尽话语来记录,也难以完整地保留下来。



既然如此,罗伦斯希望她至少还能自由自在地收集这些记忆的碎片。



毕竟赫萝终究会被一个人留在时光的洪流里。



想到这,他禁不住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还有别的方法就好了。」



不管是从留下更多记忆的角度,还是从减少金钱花费的角度。



平坦的道路彼端,有一块路标模模糊糊地出现在视野中。



这块路标指示出交叉的两条道路,也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已经近了。



赫萝的耳朵和尾巴若是给别人看到,立马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现在也该叫醒睡美人公主了。罗伦斯朝载货台回头。



「喂,赫——」



「到城里了呗!?」



结果赫萝一下子精神百倍地跳起来,惊得他身体朝后一仰,马儿被缰绳猛拽了一下,发出不满的嘶鸣。



但赫萝却对此毫不在意,她将罩袍的风帽盖在头上,灵巧地从后边钻到了马车驾台上。



「咱好久没来过这么大的地方了。可得把美味的东西吃个够才行!」



明明数日前,他们还坐在领主宅邸的长桌前,吃过满满一桌山珍,甚至就在刚刚,赫萝仍抱着才酿好的蜂蜜酒不停口……但这些话不管说多少都不会有用。



何况,看到赫萝一脸期待的表情,罗伦斯连气都生不起来了。



他叹着气露出苦笑,在马车驾台上重新坐好,手握住了缰绳。



尽管自己不能左右无情的时光洪流,但至少能为挚爱的人把控好这驾马车。他心想。



马车自从离开纽希拉后,便一路向西沿河而下。



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阿提夫的港镇,那是附近几个教省的中心,也是大主教的驻地,在周围地区称得上是最大的港口。



城市的历史相当悠久,在与异教徒的战争中它曾是前线的基地,而后则担当大门的角色,阻止从遥远北方群岛而来的海盗们侵入内陆。



当时的遗迹一直保留到了今天。一条河穿过阿提夫城的正中,河流两岸筑有高耸的尖塔。两座塔的中间悬挂着巨大的锁链。据说情况危急时,居民们就会把铁链挡在河上,让海盗船不得进入上游。



通过城墙处的检查站时,罗伦斯作了以上一番说明,但赫萝只是含混地答应,眼神早就被小摊上的食物夺去了。



「要是把那锁链系在脖子上,不知道她会不会变得稍微愿意听我说话。」



赫萝的真身是和尖塔一样,巨大到需要让人仰望的狼,所以也许那样的铁链对她来说正合适。罗伦斯一边心想着这些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哝,随即被赫萝踩了一脚。唯独在这种方面,她的耳朵从不会懈怠。



「对了,这座城里有啥吃的比较有名?」



「真是的……」



罗伦斯一边揉脚,一边回答。



「我说过了啊,就是鱼。这里新鲜的鱼要多少有多少。尤其是现在天气开始变冷,鱼也都有了脂肪,很好吃。盐烤,油炸,用锅来炖,选哪一种都不会错。」



「鱼啊?」



赫萝一幅不服气的模样,似乎是觉得狼和鱼不怎么搭调。



「等你实际见到再嫌弃也不迟。啊,对了。说起来这座城里好像还有种关于鲱鱼的交易,很有意思。要一起去看看吗?」



「不去。盐腌鲱鱼这东西,咱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了。」



深山地方若是没有河鱼,端上餐桌的毫无疑问就是盐巴腌过的鲱鱼。因为这种鱼数量极多,以至于人们说,把剑戳进海里都能刺起整整一串来,所以无论在多么遥远的山区,都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买到。



鲱鱼从根本上支撑着世人的生活,是一种重要的海产,可是也正因如此,每个人都吃厌了它。



「别那么说。鲱鱼要是不用盐腌,改换其他做法,味道其实还是可以的。」



「……汝就是打算这样哄咱,用便宜鱼把咱的肚子给塞饱呗?」



赫萝的眼神里充满不信任。



每次一说到吃,她就会变得相当贪婪。罗伦斯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只好耸了耸肩。



话虽如此,鲱鱼的价格确实比任何肉都更便宜。



咳哼。罗伦斯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



「比如,准备一大锅热油。」



「嗯……唔?」



「最初只需要弱火,把鱼剔掉内脏,连头放进去。让它在锅里嘶嘶地炸。」



汝在说啥呀? 赫萝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但罗伦斯没有理会,仍继续说道。



「等估计鱼熟了,再给锅底下加柴,把油烧得更热,鱼在锅里的声音也变成滋啦滋啦的。」



赫萝咽了口口水,她已经完全被罗伦斯的叙述吸引了。



「然后,等鱼在锅里被炸得又干又焦,就连骨头都可以吃。这时候再把鱼从油里捞出来,表面还会噼噼啪啪地爆开,再撒上一大把岩盐……」



罗伦斯用手做出撒盐的动作,赫萝就像是盯着食物的猫儿一样,视线紧追着他的手不放。



「接着,从头上咬一大口。」



啪沙。赫萝的罩袍衣角猛地一动,她的尾巴几乎要弹出来了。



「嘴唇上是香甜的油,还有岩盐的咸味,再灌下一口冰凉的麦酒,那种享受的感……疼,好疼!」



「汝哟,咱们,现在就去吧。就是鲱鱼对呗?现在正到了好吃的时候,对呗!?」



哪怕隔着一层衣服,罗伦斯的胳膊还是被赫萝掐得生疼,让他费了好一番尽才把她剥开。



用便宜鲱鱼满足赫萝的计划实施得似乎很成功,或者说,成功得过头了。



「在那之前咱们要先到德堡商会去,确认目的地,预约要坐的船。现在正到了换季的时候,船舱里肯定会被货物和商人挤得满满当当。不够麻利的话,可能就得一直等到冬天去。」



与从前的旅行商人时代不同,现在罗伦斯夫妇有了一个最终要回去的地方。纽希拉的温泉旅店如今是交给别人代管,所以他们不能一路磨磨蹭蹭,把旅途拖得更长。



因此,罗伦斯说那番话时绝非存心作弄赫萝,可他还是说到一半就闭住了嘴。



赫萝正咬着下嘴唇,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他。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先到商会那边去。你用这个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吧。」



说完,他把手指伸进钱包里,犹豫了几刻才捏出一枚质量并不怎么好的银币。两人刚刚认识的时候,罗伦斯曾把一枚崔尼银币——那是一种接近纯银的货币——交给她,结果赫萝用那枚银币买了整整一车苹果。



节约这个词,在美味的食物面前似乎无比脆弱。



不过,赫萝带着欣喜的眼神接过那枚银币,立刻对罗伦斯露出了满面的笑容。哪怕知道这笑容正是赫萝的武器,罗伦斯还是被这一击征服了。



至少还要挽回一点面子,他只好这么说。



「这里面可还包括我的那份啊。」



「大笨驴,咱知道的。」



不过说出这句话时,赫萝的视线已经转向了小摊,尾巴起劲地摇个不停,隔着裙子都能看得清楚。而那裙子是专为藏住她的尾巴,才有意做得更厚实的。



「真是的……」



就在罗伦斯打算拉住赫萝,趁她还没冲向猎物之前,先交待清楚会和地点时。



「嗯?」



赫萝突然不再舔舌头,转而伸长了脖子。



「怎么了?」



「唔……」



大耳朵在兜帽下局促地动了动,赫萝没有转头,只用手拽了一下罗伦斯的袖子。



「汝哟,看后边。就在路的对面。」



赫萝是狼的化身,狼正是森林之王。无论是怎样的嘈杂干扰,哪怕被炸鱼迷得神魂颠倒,她也不会放松警惕。



「……要有麻烦了吗?」



马车上载着货物,路上则一片混杂。



若是被扒手或拦路强盗盯上,纵然不会失去全部财产,也难以全身而退。



带着女伴,尤其容易成为贼人的目标。



「他们手上倒是没有武器……仔细一看,和咱们家温泉里常来的那些人是一类呐。」



「圣职者? 啊,你,该不会——」



这一句话,引得赫萝露出了尴尬的表情。



「咱可能真的喝太多蜂蜜酒了……」



赫萝是狼的化身,是生着兽耳和尾巴的非人存在。教会将赫萝和她的同类叫做被恶魔附身者。人世间不允许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一早便酒不离手,再加上时隔多年再次踏上旅途的喜悦,也许赫萝真的松懈了,在哪里被人看到了耳朵和尾巴。



她咬着拇指的指甲,握紧罗伦斯交给的那枚银币,然后说。



「没办法。那些人的目标大概是咱,所以只能逃了。汝先去安排船,按照原来说的南下。只要咱变成狼沿着海岸跑,总能在哪个镇子上再找着汝的。」



「是这样没错……」



「那就,拜托汝了。」



赫萝之所以被称作贤狼,是因为她总能在危机关头作出正确的选择。不知有多少个难关,罗伦斯都是仰赖她的机敏才得以成功渡过。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感觉到犹豫。因为哪怕心里明白赫萝的判断完全正确,罗伦斯仍旧为分离而感到寂寞。



当然这些想法要是说出口,只会引得赫萝无奈而已,而且他也知道分别后的重逢还另有一番滋味。



「那枚银币,你可别全喝了酒啊。」



「大笨驴。」



赫萝笑了笑,便从马车上跳下来。这个时候,前一刻还在道路对面密谈的几人已经拨开人群,开始朝这边走来。其中有穿着僧袍的,也有衣着光鲜的商人,甚至还有人一副修道士的模样。



罗伦斯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他原本是在旅途中偶然同赫萝相识的。哪怕空口无凭也要演得像模像样,这正是考验旅行商人看家本领的时刻。



更何况以往的经历中,罗伦斯也和当权者打过不少交道。要是情况有变,这也是一条求助的途径。所以并不怎么需要担心。



心想着这些,目送赫萝离开,他的耳中却传来一个和场景极不协调的词。



「请留步! 您莫非,就是缪莉小姐吗!」



「啊?」



不只是罗伦斯,就连即将混入人群的赫萝也像是吃了一惊,不禁停住了脚步。



因为,那个名字的主人,正是他们的独生女儿。



「汝,汝啊?」



在困惑中,赫萝把目光转向罗伦斯,希望得到他的判断。



罗伦斯先对她伸出手掌示意,然后又望向那群走来的人。



他们拨开人群后,面对行人们的怒喝露出一了副畏缩模样。这副神态若要说是演技,也太过于精湛了。总之,这群人看起来并无歹念。



至少,不像是在发起冲锋,预备把异教的神祗屠杀殆尽。



「也许应该听听他们说的。」



罗伦斯叹着气,又继续道。



「毕竟,咱们也需要打听一下那鬼丫头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毕竟那孩子继承的可是赫萝的血脉……这一点,罗伦斯始终没有忘记过。



跑向罗伦斯的圣职者们,刚一看到赫萝的正面,似乎就立刻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



「头、头发的颜色……?」



赫萝的发色是与秋日森林非常相称的亚麻色,但缪莉的发色则明显地跟随了罗伦斯,是漂亮的银色。不可能会让人看错。



「嗯? 几位是有啥事儿呀?」



因为暂时还无法把握情况,两人决定先不表露自己和缪莉的关系。



赫萝装出一副糊涂的模样询问道。对方随即慌忙站直身体说。



「真、真是失礼了。那个,请问您,可否就是……圣女缪莉……?」



这些人仿佛是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这个问题上。于是赫萝露出笑容歪起脑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清楚。



来者在失望中垂下肩膀,然而仍旧直直地盯着赫萝的面孔,似乎还不愿意放弃。



「啊呀,真的是太像了……」



「的确,的确如此。」



「那,您可否是圣女缪莉的姊妹?」



赫萝又慢慢地摇了摇头,缪莉是自己的女儿,并不是妹妹。



但罗伦斯发现,她的尾巴正因为这句话开心地左摇右摆。



赫萝的年龄已有数百岁,化作人形则全无年龄增长的痕迹。尽管如此,被别人当成和女儿同样年纪似乎还是让她非常开心。无论渡过了几百年光阴,少女依旧是少女。



「真难相信,世间还能有两个素不相识的人长得如此相像……」



他们愈加惊讶地发出感叹,此时罗伦斯插话问道。



「那位圣女缪莉,究竟是怎样的人物?」



罗伦斯夫妇此行的目的,正是为了寻访他们的独生女儿缪莉。



先前在旅店中长年工作的青年柯尔,在信仰心的驱使下踏上了旅路,当时缪莉也硬是随他一同离开了纽希拉。



两人在旅行中似乎还引发了好几次事件,在世间波及甚广。这一阵子更是连书信都不再寄回家里。赫萝和身边人总说不需要担心他们,但罗伦斯始终日日夜夜牵挂着两人,总也放心不下,因此才决定出门和他们相见,确认两人平安无事。



「圣女缪莉吗?唔……抱歉,两位是最近才来到本地的?」



「是的。我们平日在深山村落中经营一家寒舍,为旅人提供休憩之所……。已经很久没有来到过城里了。」



这不是谎言,何况从罗伦斯夫妇的衣着上也能看得出来。因为在深山中生活已久的缘故,无论是赫萝还是罗伦斯身上都穿着好几层衣服,和周围人相比确实有些突兀。



「原来如此。难怪您不知道啊。」



咳哼。身穿僧袍的人干咳了一声。



「眼下,世间正处在渴求信仰之正义的滚滚巨浪中,这您可否知晓?」



「啊……嗯,大略听说过一些……」



归根溯源,这原本是一个叫做温菲尔王国的国家,和教会的首脑——教皇之间的争端。



长年以来教会一直以讨伐异教徒为名征收税金,然而与异教徒的战争已经结束了数年,税收却仍在继续。



这难道不奇怪吗?——以温菲尔国王的质疑为契机,民众对教会积累过剩财富,在贪欲中沉溺堕落的不满猛地迎来了爆发。



改革之火在各处燃起,让圣职者们应对无暇。



甚至就连纽希拉也因为客人中有不少是地位崇高的圣职者,由此受到了一点波及。



「这座城市的教会也是一样,以前曾迷失了信仰之路的前进方向。在那个时刻,为我等指示出崭新前路的,正是人们称作黎明之枢机主教的柯尔先生,以及支持协助他的圣女缪莉。」



圣女缪莉。



罗伦斯不由得同赫萝对视一眼。



两人所熟知的缪莉,可是会半裸着身体在山野中游荡,空着手面不改色地抓来蛇或者青蛙,把它们绑在一起丢进池子,然后钓起一条大鲶鱼来的淘气鬼。



恐怕,和圣女这个形容实在相去甚远。



「而且,据说柯尔先生和圣女缪莉最初就是在这座城里,得到了神授予的恩宠。一切的起点,都是在这座城市。」



壮年的修道士露出了骄傲的微笑。



罗伦斯回想起来,柯尔和缪莉寄来的信中的确记述过相关的经历。



「只是,据说现在黎明之枢机主教阁下已经与圣女缪莉往南方去了。所以,我们希望能尽可能把有关那场奇迹的记忆留在这座城里。」



留下记忆。赫萝对这个说法稍稍有了一点反应。记录人间大事,书写年代记的工作,原本也的确是由他们这些圣职者来承担的。



「就在这时说,我们听到消息说一位同圣女缪莉一模一样的女性进了城,这才慌忙赶来,心想或许这是神的旨意……」



「呃……这样啊……」



圣职者们不理会面面相觑的罗伦斯夫妇,其中一人对身旁穿着华服的商人示意,那位商人便举起一直小心抱在怀里的方形版状物,揭开了蒙在上面的帆布。



「我等教会所订购的货品终于在今日到达,又恰逢您这样一位女性来到城中,这一定是神的安排。」



罗伦斯和赫萝都惊呆了。



「如何。只要有了这个,无论是谁,都能一眼了解这座城中曾降临过的奇迹!」



那是一幅画。



背景是阴沉的天空和岩石裸露的山峰,因此整体都是灰暗的色调。



但是,画面深处又有一道曙光从云层中露出,一位青年伸出手,旁边则是虔诚的少女倚靠着他静静祈祷,天使手持喇叭环绕着两人……构图很寻常,然而画中的人物却毫无疑问,正是柯尔和缪莉。



「请问您感受如何?我们正计划着,是否应该再以此图为蓝本,在一切开始的地方,阿提夫大圣堂的天花板上画一副更大的装饰画。」



这幅画的品质使人眼前一亮,而比起观感,罗伦斯更在意的是其价值。



绘画用具的价格极其高昂,甚至无异于将宝石碾碎来使用。



他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摇头,圣职者们却似乎把这当做罗伦斯受到了某种感召,随即纷纷露出自豪的表情。



「大约在十天后,我们将在教会向人民展示这幅画,举行祈祷。请两位也务必来参加。如此一来,一定能使灵魂得到巨大的满足,也能为旅途增添祝福。」



在这诚恳的笑容面前,罗伦斯很难表示拒绝。



他无可奈何,只得木讷地大略表示同意。僧侣们随即欢喜地与两人一一握手,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



罗伦斯一个人在原地,心中依旧无法释然。猛然间,他注意到赫萝正露出一副极认真的表情。



赫萝是曾被称作约依兹贤狼的森林之精灵,是旧时代的幸存者。也许她无法容许继承了自己血统的女儿被人类的教会画成图画,装饰在墙上这件事。



「汝哟。」



她用十分低沉的声音说。



「赫萝,你听我说」



这也是人世间的潮流趋势所致,就把它当做碰巧长相相近的某人被画成了画——他正要开口劝慰,却被赫萝打断了。



「汝哟,就是那个。」



「啊?」



「汝哟,咱也,咱也想要那个!」



赫萝盯着僧侣们离去的方向,手拉住罗伦斯的胳膊。



裙子下,帽子下,身为狼的部分表现出猛烈的激动。



她随即又转头看着罗伦斯,用那双闪闪发亮的红眼睛,这样说道。



「也把咱画成那样的画呗!」



贤狼赫萝不会增长年龄,永远保持着少女的外貌。她不会随凡人一同在时光流转中老去,因此终有一天必定会变成孤身一人。罗伦斯没有永恒的生命,他的话语,他的仪态,与他共同经历的回忆,这一切赫萝都只能借助文字来保留。



然而文字又会遗落太多东西,无论记录得多么细致,终究同现实无法媲美,甚至无法让一个从未见过苹果的人想象出苹果的模样与滋味。



但是,假若借助绘画呢?



「汝哟,咱……」



赫萝望着罗伦斯,满眼含着期待,咬紧了嘴唇。



纵然已经不再年轻,但这幅模样依旧让罗伦斯心动不已。只可惜他太过了解世间,没办法轻易就答出一句「嗯,好吧」来。



在思考更琐碎的问题之前,他首先作为曾经的旅行商人回答道。



「不行,别任性。」



「啥!」



赫萝几乎气得要咬他,但唯有这个回答是斩钉截铁的。



「你……知道一幅画能值多少钱吗?」



那是贵族的商品,正因如此,那名商人才身着华美的服装,露出雍容华贵的气度。



它绝不是一介温泉旅店的店主能拥有的财产。



「呜呜,可是,那么地……」



赫萝以快要哭出来的表情望着僧侣们离去的方向。越过密集的建筑物,能看到后方阿提夫大圣堂的钟楼。



这群来自教会的人,大约是凭着教会的财力订购了那副画。画作的品质十分卓越,宛如把实景原封不动地放进了画布中一样。无论赫萝如何勤奋地用羽毛笔书写,都无法匹敌那幅画面带来的效果,绘画所具有的威力,就是如此巨大。



所以,贵族才会订制属于自己的肖像,教会里才会有描绘圣典内容的画作。



「不行,不行的。只有这个绝对不行。」



「……」



赫萝的视线仍在教会与罗伦斯之间往复了几次,而后失望地垂下了肩膀。尽管时常用花招骗罗伦斯松开钱包口,赫萝却并非对钱包里的情况毫不在意,一无所知,因此不会真的提出过分要求。她大概已经从罗伦斯的态度中意识到了绘画的实际价格。



最终,兜帽和裙子下的耳朵与尾巴也一齐萎靡下来。



恐怕只是单单见到一幅画。赫萝还不会萌生出如此强烈的愿望。因为她在从前的旅行中也曾数次见到过绘画作品,却从未缠罗伦斯买过。



然而这幅画中的人物却不常见——与自己容貌相同的女儿,还有自己看着长大的柯尔。目睹此景,她难免也要把自己代入其中去。



「喂,别那么垂头丧气了。」



罗伦斯把手放在赫萝肩上,却没得到赫萝的反应。



他叹了口气,从钱包中摸出另一枚银币,塞在赫萝的手里。



「有这些钱,也够买几大张羊皮纸,然后把城里美味的东西,宴会的模样都记下来了吧?」



以往到了这个时候,赫萝都会露出欣喜表情来,然而现在那张脸上的表情依旧黯淡。



话虽如此,银币倒是已经被那只小手紧紧攥住。似乎赫萝也没有想象得那般沮丧消沉。



罗伦斯稍稍考虑了一下,又说。



「或者,还有另一条路。你也可以把这银币当做买画具的钱攒起来,而不是现在就乱花掉。碰巧以前旅行的时候认识一个绘画商,他应该有渠道。」



「……汝是说那头猪啊?」



「攸葛先生*是羊才对。」



[*注:哈夫那·攸葛。登场于本篇第12卷。凯尔贝的攸葛商会的主人,经营以绘画为主的美术品。中年男性,体型如猪一样肥胖。在黄金羊哈斯金斯的介绍下与罗伦斯夫妇认识,此后为罗伦斯夫妇提供了北方地区的地图。真身是与哈斯金斯几乎同样高龄的羊。]



如今罗伦斯的收入比从前要丰厚得多,因此讨赫萝开心时,打开钱包也能拿出相当的金额。如果不把这些钱乱花掉,而是储蓄起来,一定能积少成多变成一笔财富。



尽管哭哭啼啼,赫萝终究是贤狼赫萝。耷拉的狼耳之下,她大概也在认真思考这种可能性。



这样说来,她一直与之作战的,其实是自己心中的欲望。



「……那、那还是,交给汝来……保管吧。」



说着,赫萝递出了手中的银币。



不过,让罗伦斯惊讶的不是她的手在颤抖。



而是明明与炸鲱鱼、冰麦酒告别是如此地艰难,赫萝还是选择了节约。



那个,赫萝!居然会!



罗伦斯一面为赫萝的精神而折服,一面却还是没有忘记以商人的头脑来冷静判断。



「这样好了,今天暂且只存一枚怎么样?」



他拿起赫萝手中的两枚银币,又把其中一枚还给她。



「千里之行成于跬步。每天坚持才是最重要的。」



炸鲱鱼和冰麦酒又回来了,赫萝瞪大了眼睛望着罗伦斯。



然后,她用两手紧紧把银币按在胸前,仿佛再也不愿把它交出去一样。



罗伦斯不由得被这幅模样引得发笑,结果被赫萝瞪了一眼



「咱才不想被汝笑!汝这个人还不是光想着一攫千金,好几次落得苦果子吃!」



「……这一点,我已经在反省了。」



「哼!」



赫萝把脸猛地转向一边,侧颜看起来却并没有那么不悦。通向绘画的道路已经打开,又能吃到美味的东西。禁欲是什么都不会带来的,赫萝以前确实这么说过。



因为,为了得到什么,就必须放弃另一些什么——这种道理实际上错误的。



(译:「想要得到某些东西,同时就必须要放弃另一些别的东西」——《放学后的异世界咖啡馆 3》)



「那,你快去买东西吧。我到德堡商会去确定船的安排。咱们就在德堡商会汇合,怎么样? 你跟人问一下路,就应该知道怎么去了。」



「咱可是贤狼赫萝,不是什么小孩子。」



「是是,你说得对——」



罗伦斯说完,又加上了一句。



「既然不是小孩子,那就要记得把我那份鲱鱼也买回来。」



赫萝立马用嫌弃的眼神斜瞥了罗伦斯一眼,回嘴说。



「那一份可得另算在汝头上。」



「……本来不都是我的钱……好啦,好啦,我知道了。」



看到赫萝露出犬齿发出低吼,罗伦斯立刻让步了。



「麦酒一定要冰的,记好了啊。」



「咱记得! 汝这个大笨驴!」



丢下这句话后,赫萝就离开马车,消失在人群中了。



「真是的,这还怎么对得起贤狼的名头嘛。」



赫萝很有城府和心机,但有时又比缪莉更像小孩子。



「不过,大概就因为这样,我才不会觉得腻。」



他自嘲地挠了挠头,又嘟囔道。



「但是,要说绘画……」



之所以在赫萝几乎要哭出来的关头依旧拒绝她,并不是出于吝啬。而是因为绘画的价值确实高昂得令人瞠目。无论在脑海中的账簿上如何规划,这样一笔费用都很难挤出来。且不说请一位画工的开销,首先调配画具就要产生不菲的花费。



因此,那些圣职者们说自己订购了一幅画时,罗伦斯就在想。他们也许的确是出于信仰,才希望把画作装饰在教堂里,但拥有如此庞大,以至于能轻易购买一副画作的财富,却想不到用这笔钱来做其他事情,或许说明他们尽管口头上说着改革和信仰之正义,实则却仍未拜托特权阶级的习气。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再批判那群僧侣们不通世俗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眼下该考虑的,是怎样筹集资金。



「没有的东西,那就只能想办法搞到手才行啊。」



最好还要能以足够简单了当的方式,就得到相当规模的一笔钱。



虽然冷淡无情又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赫萝,但罗伦斯还有身为商人的自负。



这座城市里有一种交易形态,他从很久之前就颇感兴趣。



罗伦斯调转马车,慢慢地驶向德堡商会。



德堡商会是势力遍及大陆北部的大商会。它在各地都建立了支部,这其中也包括阿提夫城里豪华气派的商馆。



十多年前,罗伦斯曾在一场卷入此商会的骚动中出过一点力*,自此之后便长期和商会保持着亲近的关系。另外柯尔和缪莉的来信中也提到他们在阿提夫受到了德堡商会照顾,因此罗伦斯还要前往答谢一番。



[*注:德堡商会登场于本篇第15,16卷太阳之金币篇。故事中该商会曾意图制造流通于整个北部地区的货币,后却因分歧而产生内乱。罗伦斯夫妇在关键时刻帮助商会高层夺回了主导权,使太阳金币得以发行。]



商馆的负责人自然殷勤地欢迎了他,但模样却让罗伦斯觉得有些夸张。或者甚至可以说,那僵硬的笑容背后蕴藏着某种恐惧。尤其是当罗伦斯提到柯尔和缪莉的名字之后。



两人的信中记述虽然也有起有落,但总体只说了旅途如何如何顺利。或许,信的背后还有某些是他们没有写到的……尽管这么想,但看到商会负责人对自己的一举手一投足都紧盯不放,时刻表现出最高级敬意的模样,要逼问他总让罗伦斯感到过意不去。



因此,罗伦斯只向他大略确认了一下,而后又向他请求,希望能留宿在商馆中等待船只出航。



转瞬之间他就被请到了这间商馆豪华程度首屈一指的房间中,罗伦斯放下行李,对商馆负责人提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回答,将他带到了港镇阿提夫中最繁忙的港口里,人气最旺盛的地方。



港口区域有种种店铺、商会以及匠人的工坊鳞次栉比。其中的一角,是一栋挂着鲱鱼形状铁板招牌的建筑物。乍看去仿佛是专卖鱼料理的酒馆,但实际并不是那样。



推开门的瞬间,罗伦斯就感受到铺面的声音和热浪。



「喂喂!快看快看!贾博恩商会赌了一大把!」



「还有没有!还有没有! 还有没有人要赌的啊?」



「怎么回事,贾博恩商会是不是抓到了什么内幕消息?」



「不不不,现在连收获祭都没到,怎么可能有人知道来年春天大海是个什么样子。更何况是南海那群鬼都捉摸不透的鱼了!」



「刚从北海带来的快报消息! 有没有人要啊!有没有人要啊!」



这股逼人的热意大概来自房间中拥挤人群的兴奋,他们拿在手中的烈酒,以及堆满盘子的炸鱼。不知为何,天花板上还吊着一条熏干的鲱鱼,更让室内的空气变得浓厚。



这幅场面无论怎么看都像是赌徒的聚会,然而在场的人们却都衣着富丽。



除却一点——他们的气质完全不像教会的绘画商那般优雅,反而各个显得利欲熏心,好像只要有空,就会把手头的每块银币都削掉一圈似的。



「你是谁啊,我怎么没见过。」



罗伦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很快就有人朝他搭话。那人两只耳朵上都夹着羽毛笔,手捧一本厚厚的账簿。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和某种速记符号。



「要是把这里错当成酒馆,那还是快点回去吧。」



聚集在港口的人大多性格粗野,口吻也不怎么友善。



罗伦斯有些畏缩,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我经由德堡商会通融,得到了贵所的参加权。」



「唔?」



男子一把夺过罗伦斯拿出的羊皮纸卷,大略看了一通,又粗暴地塞还给他。然后那张泛着油光和酒红的络腮胡面孔上浮现出吓人的笑容。



「好!今天开始你也是我们这条船上的人了!不过,等着你的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这可谁也保证不了!」



他大笑着,在罗伦斯肩上狠狠拍了两下,然后拿起夹在耳朵上的羽毛笔。



「不过你来得可真是够巧!今年的交易才刚开始几天,风向如何还看不出来。这可是最有意思的时候! 来,你要押哪边?价格表就在哪儿!」



墙上有一张巨大的公告牌,一直从地板到房顶。上面是无情的数字,以及颇有几分可爱感觉的鱼儿图案。学徒们围着公告牌和一旁的梯子,忙碌地更新着牌子上的价码。这是市场竞价的一种形态,罗伦斯也曾见过几次。



不过,哪怕是曾作为旅行商人周游世界,自认为已经见识过大凡货物的罗伦斯,对这个交易所的商品也仅有耳闻而已。



「来啊来啊!快点来买!到了春天,是哭是笑都凭大海母亲来决定!」



煽动性的声音让现场空气愈发狂热。



罗伦斯造访的这栋建筑物,不是鲱鱼的交易所,而是鲱鱼卵的交易所。



鲱鱼很容易捕捞,而且捕捞量非常高。否则的话,便不可能在最偏僻的山区中依旧保持低廉的价格。



所以人人都必定曾吃过鲱鱼。然而,鲱鱼身上的某个部位却极少被人品尝。



那就是鲱鱼卵。



「去年是无渔,前年是丰渔,大前年也是丰渔,再往前是持续了五年的大丰渔。照这么走,今年最差也得是丰渔,搞不好甚至还能遇上史无前例的大丰渔呢。」



「傻瓜,捞出多少鲱鱼又能怎么样。最后看的是鲱鱼肚子里塞着多少卵。今年鲱鱼这么肥,个头很大。我觉得等冬天肯定都能怀上一大把鱼卵,涨得都要破开!」



「喂喂,你们两个是刚开始做买卖的新手啊?有人卖,还有人买,这才能做得成生意。光讲鲱鱼怎么怎么样,没有买家的话谁知道能卖多少钱。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沙丁鱼。」



「听你这口气,你手头已经有南方的消息了吧?」



「嘿嘿嘿,这怎么能说呢。」



「该死,这家伙肯定知道些什么!」



这样的对话发生在每一张桌子上。人们谈论的都是有关鲱鱼,南方地区的信息,尤其是夏天的天气,还有「沙丁鱼」的产量。



鲱鱼卵不是用来给人吃的,而是作为捕捞沙丁鱼的饵料。后者的产量起伏比前者更为显著,因此用作撒饵的鲱鱼卵的价值也会大幅波动,导致价格或狂涨或暴跌。



商人就像猫一样,最容易被这类行情差异极大的商品吸引兴趣,继而一拥而上。



「啊~,我要是鱼的话,就能游到南边去,直接问海里的沙丁鱼今年情况怎么样了!」



有个商人大叫道,随后激起了一片笑声。



这些商人们从各处不远万里赶来阿提夫聚集一堂,都只为了一件事,那就是参加这场赌博——赌来年春天收获的鲱鱼卵将会价值几何。他们之中不乏富裕的豪商,随手就能掷下价值极其高昂,足以让罗伦斯一阵眩晕的筹码,



单论价格变动巨大,小麦等也是同样,然而小麦同时又是生活必需品,每个市镇都禁止对其投机。一旦操作不慎,被认定为企图哄抬市价,甚至还可能被送上断头台。



但是吃鲱鱼卵的并不是人,而是沙丁鱼。无论如何囤积居奇,沙丁鱼都不会发怒。



此外这种活动并不是靠骰子和纸牌进行的赌博,就连教会也无从置喙。



商人们说,这简直是世上少有的,神专门为他们量身定做的交易。



因此,阿提夫城吸引了众多商人。有人还认为,这座城市之所以能有远超于周围其他港口城市的发展,归根结蒂正是由于鲱鱼卵的交易。富裕的商人们集中在一处,财富就会从他们手中流向街道,有了金钱,城中一切交易就会更加发展,招来更多的人。



罗伦斯来到这处气氛近似于祭典前夕的交易所,一半是为了参观,另一半则也是为了赌博。



「那么,我也要买入。金额寒酸,让您见笑了。」



「嘿嘿,什么话。那些卢米奥尼金币堆满桌子的家伙,当初也是从一枚银币开始的。还有人曾经输得连屁股上的毛都被拔光,像是要解恨一样给人家做工,从鲱鱼肚子里取卵,靠着攒下的本钱又回到了这里。愿神眷顾你!」



男子带着愉悦的表情从罗伦斯手中接过银币,在账簿上写下了数字。



「不过,你真的要买入啊?」



这句话是在他写下买入信息之后才说出的。



「听说今年南海那边接连是晴天,晴天多了,下一季的沙丁鱼往往就捞得少了。」



他这样煽动罗伦斯的不安,有可能是为了骗罗伦斯取消订单,好赚取手续费,也可能是为了收集更多信息。



无论如何,罗伦斯已经积累了足够经验,并不会上当。



「这是神指示给我的。」



男子咧了一下嘴。



「行啦。要下订单什么时候来都行。最后一个交易日就是春天的感谢祭。说是那么说,不过也没几个人会把单子留到那个时候去。」



据罗伦斯在德堡商会打听到的消息,这里的大多数商人其实都跟鲱鱼卵本身没有多少关系,他们赌的只是差价,大多数人都会在中途转手。等到这场盛大赌博的最终日,实际从事鱼卵加工、运输,将之销售给产地渔民和商会的商人们才会前来,按照南方的订单进行购买。



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交易。因为这处交易所的存在,捕捞鲱鱼的渔夫们可以用还未捞到手的鱼来换得报酬。于是,即便之后南方传来沙丁鱼收获不佳的消息,当做鱼饵的鲱鱼卵价格暴跌,已经拿到酬金的渔夫们依旧不会受影响。相对地,鲱鱼卵价格上涨的时候也没有后悔药能吃,不过大多数渔民还是愿意选择安定。



商人们的思维和渔民正好相反。在鱼卵实际需求量揭晓的时刻到来之前,嗜好豪赌的他们选择把鱼卵的价格交给命运来决定。



「新上船的同伴啊,也祝你好运。」



男子说完,在罗伦斯肩上拍了拍,便应着其他商人的呼声快步走开了。



这期间,公告牌上的价格一刻不停地变化着。哪怕此时鲱鱼的腹中还没有鱼卵,哪怕吃鱼卵的沙丁鱼群此时还不存在。这里已经开始交易起了空想中的鲱鱼卵。



这就是商人们不可思议的世界。在纽希拉深山中作为温泉旅店的店主,罗伦斯忘掉的那个世界。



他将房间里的空气满满吸入胸中,情不自禁地露出愉快的微笑。



话虽如此,罗伦斯来这里并非为了追寻往日回忆,也不是要享受挥金如土的快感,有勇无谋地乱赌一气。他有着十足的胜算。



纽希拉的温泉旅馆会接待大批从南方来的客人。纵然是在北国的偏远深山中,旅店主人们却不见得就对南方滨海一无所知。夏季河流上游的降雨量关系着沙丁鱼捕捞的结果好坏,罗伦斯也从客人口中听说过这一点。



不过除此之外,他还有另一重靠山。罗伦斯每日敬拜,称赞其尾巴,以酒和美味食物供奉的不是别人,正是司掌小麦丰收与否,乃至曾一度被人当做神明的赫萝。他曾趁赫萝午睡打盹的时候,请教过沙丁鱼和雨的关系。



据赫萝说,下雨会让山地土壤的养分溶入水中,育肥河里的鱼儿。这一点在河流的终点——大海里依然成立。所以略过几番曲折,河流上游的降雨可以直接看做海鱼丰收的标志。



罗伦斯又听说,这年夏天河上游下饱了雨,小麦收成受到影响后价格上扬,导致其他食品也纷纷涨价。这样一来,沙丁鱼捕捞季开始后的鱼价也不会例外,捕捞所需的鱼饵自然要卖得更贵。



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胜利似乎唾手可得。



何况这种投机与寻常的赌博不同。哪怕预料完全落空,至少最后还能得到鲱鱼卵,而不至于像从前的兵器交易那样带来超过承受能力的损失*。只要鲱鱼卵还能卖出价钱,投入的资金就不至于全部都亏掉。



[*注:相关情节见第2卷。罗伦斯曾购买大量兵器,却在留宾海根遭遇价格暴跌,后被迫与牧羊少女诺儿菈向城中走私黄金。]



简直是完美的计划。



「看来我还能继续当商人嘛。而且这样还能给那家伙赚来买画的钱,真是一石二鸟。」



一番自我陶醉后,罗伦斯慎重地决定了赌注。他没有像曾经那样押上全部财产,而是谨慎地只掏出了几枚崔尼银币。



在这场赌博中赚到之后,继续去旅途的下一站寻找机会,反复积累,或许就真能攒足订一幅小画像的钱。



赫萝一定会很开心吧。



「不过,就算是为了那家伙。这件事还是得瞒好才行,否则谁知道又要怎么被她数落。」



赫萝看上去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内里却很实际。



走出交易所,罗伦斯首先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酒和炸鱼的气味不可能瞒得过她,如此必定要引起她怀疑。



他在烤羊肉的小摊前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熏了一番,然后又为赫萝买了一串烤大蒜和一份杂煮鱼,这才返回了德堡商会。



罗伦斯夫妇留宿德堡商会的第一晚,招待宴会一直持续到了深夜。



但未来十多日里船上都没有空位,既然着急没有作用,还不如趁此机会休整身体,缓解连日露宿野外产生的疲劳。



翌日,罗伦斯像往常一样随着日出醒了过来,但他当然没有就此起床,而是继续睡起了回笼觉。如此舒适,也难怪赫萝每天起床都磨蹭一番了。心想着这些,他再次放纵身体沉入梦乡,等太阳高高升起后才睁开眼睛。



再不起床就麻烦了——想到这里,罗伦斯仍如往常一样寻找起毯子中的那块皮毛。昨天赫萝借用商馆的浴室把身体仔仔细细洗了一番,现在她的尾巴一定比平时还要蓬松柔软。



赫萝的体温比常人稍高一些,怠惰的回笼觉里,把她连人带尾巴抱住实在是再棒不过了……然而等手在毛毯里徒劳地摸索了一阵,罗伦斯才终于清醒过来。



「……赫萝?」



赫萝不在这里。尽管平时只要放着不管,她一定还会继续赖在床上不起来。罗伦斯又看了看放在床边的椅子。靠背上面搭着自己的外套,却不见了赫萝的。



昨晚她喝了不少酒,罗伦斯本以为赫萝肯定会一直睡到中午。但她现在去哪儿了呢。



「……应该会很快回来吧……」



他嘟囔着,打了个哈欠。既然赫萝不在,自己就是醒来也没什么事可做。罗伦斯又躺在床上翻了个身,闭起了眼睛。



可是一旦意识到赫萝不在,毛毯里好像就突然变得冰凉,房间也猛地安静了下来。到最后罗伦斯甚至打了个喷嚏,于是,他像闹别扭似地蜷缩起身子。



这样,简直就好像自己寂寞得一个人连觉也睡不着似的。



有些不甘心。罗伦斯决心要再睡个回笼觉,然而就算紧紧闭住眼睛,还是没有睡意涌来。耳边一片寂静,令人心情难安。



「……」



还是别逞强了,去找她吧。



想到这里,他打算从床上爬起来。也正巧在这个时候,房间的门打开了。



「啥呀,汝怎么还在睡。」



罗伦斯刚好对着房门,他和赫萝视线撞在一起,然后听到赫萝这样说。



在纽希拉,只有当温泉旅店的淡季到来,罗伦斯才会偶尔睡一次懒觉。往常他总会负责把赖床的赫萝叫醒,两人先前露宿野外时,也是他在赫萝还熟睡的时候先醒来,忙着生火,准备早饭。



没想到此时赫萝竟然还能这么对自己说,再加上一个人被留在床上的缘故,罗伦斯有些不开心,不过赫萝却显得毫不在意。她伸手拿起放在窗边的木樽,把昨晚剩下的葡萄酒倒进杯中,然后一口气喝干,打了个嗝。



大早上,赫萝居然这么精神。罗伦斯还在惊讶中,又看她用衣袖抹了抹嘴,然后猛地回过头来说。



「汝啊,别睡了,快点和咱出门去做准备呀!」



他缩在毛毯里,讶异地皱起眉头。



「出门去……? 去哪儿?」



「肯定是城里,那还用说! 汝瞧,咱都把合适的地方打听好了。」



这时,罗伦斯才注意到赫萝手里那张皱巴巴的纸。



「汝昨晚不是也赞成的呗?」



「昨晚……? 我怎么……?」



罗伦斯慢悠悠地从床上坐起来,试图用昏沉的头脑回想。



昨晚享受完鱼料理之后,他把赫萝刚洗完的尾巴放在腿上,两人一同喝了还没完全酿成的蜂蜜酒。和露宿野外的时候不同,这时就是直接躺倒睡着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在如此的轻松心情下,酒越喝越停不下来,最后连蜂蜜酒都不够尽兴,索性拔开了烧酒的桶栓。



再往后,罗伦斯就不记得了。



还好没有宿醉,不过赫萝抱着双臂站在床前,俯视自己的那种眼神,完全就像是在责备喝酒喝到起不来床的丈夫一样。



罗伦斯缩了缩脖子,赫萝叹了口气,把外套从椅子背上扯下,丢给他。



他摸索着,想把盖在脸上的外套拿下来,又听赫萝这样说道。



「等到船上有空位,还得一阵子是呗?」



「嗯? 啊,因为现在积的货太多了……。这个季节里人们都在忙着互换南方的冬小麦和北方的毛皮。呃……所以呢?你要是想在城里逛,我觉得有一天时间应该就足够,要是说墨水和纸,我已经拜托德堡商会去安排了……」



说到这里,罗伦斯才想起赫萝手中的那张纸。自甘堕落的赫萝居然也会早起,似乎是去收集什么信息了。



自己的这位旅伴有时确实会做出某些天马行空的事情。罗伦斯咽下哈欠,抬头望着赫萝的脸。



「所以,要去做什么?」



赫萝哼了一声,把手中的纸按在罗伦斯脸上。



「咱要可要豁出来,大干一场来挣钱了!」



好像昨晚的醉意还没有在她的脑袋里消散啊。罗伦斯心想道。



来到阿提夫热闹的街道上,罗伦斯打了个大哈欠,赫萝则专心地盯着手中的纸。那张纸上写满了她歪歪扭扭的字迹,大体上都是城镇中招工的种类。



赫萝虽然是自尊心极高的狼,但论及勤勉却不禁令人怀疑——更何况是在这样的旅途中,她竟然对城镇的各类去处和食物丝毫不感兴趣,反而表示要努力工作,实在是奇怪。



罗伦斯向她询问原因,果然是因为昨天的那件事。



「咱昨天像个小孩子一样缠着汝买画,真的是难为汝了。更何况,汝的钱包说到底还是用来让咱买酒买吃的呀。」



「你能意识到这条真理我实在是太开心了。不过要是能早个十几年,在行商的那个时候就领悟到,我会更开心的。」



「大笨驴。然后,咱也去打听了一下画的价钱,确实嘛……咱能理解汝为啥那么坚决了。」



赫萝果然机敏又精明,她对市价行情的把握恐怕比那些城镇女孩还要清楚得多。



「如果是炭棒在布上画出来的那种,忍几天黑面包就水的生活,其实倒也不是买不起。」



「……」



罗伦斯被瞪了一眼。



「缪莉那傻丫头都被画得那么气派,凭啥咱就非得被炭棒涂成一副黑脸不可?」



高龄数百岁的贤狼大人。



但是,罗伦斯知道赫萝的另一面。



在那巨大的狼獠牙之下隐藏的真身,其实比缪莉更像是少女。



「说的也是。论可爱你一点都不输给缪莉,但要说谁有气势,肯定还是你更适合被画成画的吧。」



罗伦斯如此回答,全然不提孩子气、幼稚等等字眼。但赫萝的耳朵能分清人言真伪,而这句话并非是在说谎,所以她依旧很满足。



「汝也终于懂起门道来了嘛。」



「不敢当,不敢当」



罗伦斯故意造作地回答道。赫萝终于忍不住,被他逗得大笑,而后罗伦斯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你到底打算怎么赚钱啊?不过这座城这么繁华,要找个临时的差事也确实不难……你画的这些记号是什么?」



「唔。这些是可能和咱相称的工作。」



和贤狼赫萝相称的工作。



罗伦斯在心中回味着这句话,从赫萝手上接过那张笔记来看。结果却只能发出有些干涩的笑声,与赫萝一脸的春风得意恰成对比。



「面包店」



「面包店里招揽顾客的,酒馆里招揽顾客的,卖灌肠的小摊……全都跟食物有关啊。」



「汝也觉得很好呗?」



是何种意义上的好,罗伦斯决定不去细问。



大概,是她以为做这些工作就能顺带偷吃了。



即便心有所想,但他依旧答道。



「要是你说去自己去招揽顾客,店主一定会很开心地雇下你吧。」



「可不是。」



赫萝能言会道,又有迷人的笑容,假若带上三角头巾,系着围裙站在店前,顷刻间就能吸引来一条长队。



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罗伦斯知道另一件赫萝所不知道的事,或者回想过去的旅途,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她忘记了的事。



但就算说出来,赫萝大约也不会承认。



世上有很多事,不去体验一番是不会有真实感受的。



「那,你就好好加油吧。」



说完,他把纸还给了赫萝。



「喝得起不来床的懒汉丈夫,可要在房间里悠哉一阵子啦。」



而她则露出了豪快的笑容。



赫萝很快就在面包店得到了一份揽客的工作。这个时节不但旅人往来频繁,船只也接连不断入港。客人们早就吃厌了耐长期保存的面饼,他们纷纷涌向面包店,只为买一份刚出炉热腾腾的面包。店主连客套话也不对赫萝多说两句,就请她立刻到店里来。



罗伦斯看着赫萝踌躇满志地系好了围裙,冲她挥了挥手,然后离开了面包店。



他在港口四处游览,考察汇聚在阿提夫的各种商品价格质量如何,又前往平时有业务往来的供货商,对他们致以问候。接着拜访了几家在阿提夫经营小麦粉等的商会。先前自己曾在购买小麦时尝到过惨痛教训*,而就算没有教训,或许还能在这里遇到更便宜的商家。毕竟小麦的产地也有价格波动。



[*注:参见《狼与白色的猎犬》]



热闹繁荣的城市和商店,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情激动。



温泉旅店的经营绝不算无聊,可是,面对品类数目惊人的商品,思索如何将它们购入,转运,在何处才能卖得高价,这又有另一番乐趣。



罗伦斯在小摊旁站着解决了午饭,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刚刚成为旅行商人的时代,饶有兴致地参观着阿提夫的买买卖卖。他也顺带去鲱鱼卵的交易所转了一圈,看着上涨的鱼卵价格,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



时间就这样飞快地过去。等到教会的钟声鸣响,罗伦斯才猛地回过神来。这钟声是一日结束的标志,也宣告着除一小部分店铺以外,大部分的商店的打烊时刻。赫萝的工作应该结束了。



想到赫萝大概要对他兴奋地讲起一天工作中发生的事情,罗伦斯买了一点据说是新酿好的苹果酒,然后返回了德堡商会。商会的侍女告诉他,赫萝已经回来了。



罗伦斯打开房门,首先苦笑起来。



「真是辛苦你了。」



赫萝脱掉了厚厚的外套,把它扔在一旁,只穿着很薄的轻装,伏倒在床上。



她一动不动,引以为豪的尾巴也毛发凌乱。



房间里充满了刚烤好面包的气息,恐怕源头就是赫萝。



现在要是抱住她,一定能闻到一股非常好闻的味道。



「晚饭你打算怎么办啊?」



罗伦斯问了一句,但赫萝一动不动,不过似乎不是睡着了,于是他把装苹果酒的小桶放在了桌上,结果发现桌上已经有了一个小袋。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几个面包——大概是店主送的。每个面包都像是很美味,但没有一个像是被赫萝动过。而贪吃的赫萝,大约是不会如贤内助一样,专门把这些面包留到心爱的丈夫回来才一起享用。



「我猜那种『好闻的味道』,你也只有一开始才闻得到吧?」



反正既然要做工,还不如被美味的食物和香喷喷的味道包围着……赫萝大约是这样考虑的,可惜万事都会过犹不及。



「汝……是早就知道呗……?」



床上传来了干哑的声音,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喉咙痛。



「可是就算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难道会相信吗。」



「……」



凌乱的尾巴刚抬起来,就无力地垂了下去。



「以前,咱们曾经去建水车的工地卖过肉和面包。那个时候你也只是最开始才有力气偷吃商品,你都忘了吗?」



「~~……」



赫萝把脸埋进枕头里说了些什么,然后又把光着的脚一下子伸过来。大概是在示意罗伦斯「别说了,快给咱揉揉」。



「赚钱有多不容易,现在你明白了吧。」



结果罗伦斯刚坐在床边,就被赫萝踢了一下。床边的洗面盆里有温水,旁边还放着一条手巾,于是罗伦斯把手巾浸湿,再拧干,然后给赫萝擦起脚来。她的脚小小的,线条很漂亮。



恐怕是殷勤的侍女本来准备了热水,但筋疲力尽的赫萝已经顾不得这些,连外套都草草从身上扯掉,然后就此倒在了床上。



「不过,这些正好能成为你那些笔记的好素材,是不是?」



罗伦斯开玩笑地说,结果被赫萝用还没擦的左脚蹬了一下。



「明天你还打算去吗?」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他感觉到赫萝的右脚在自己手中痉挛了一下。



再往赫萝的头那边看看,她抬起了脸,满脸苦涩地说。



「……做了一天工就逃掉,有愧贤狼之名……」



临时提供给旅人的工作,往往都是以一日或半日为单位的,对方大概不会介意,但在意面子的赫萝可未必。



「那,明天你忙完之后,跟他们说有又别的店要你就行了。」



赫萝伏着视线,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慢悠悠地支起身体,抓住了罗伦斯。



「你这样我就擦不了脚了。」



左脚还没擦完,但赫萝就像幼子一样,紧紧抱着他一动也不动。



明明一副独自也能在人世间飘飘然活下去的样子,才在面包店做工一天,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罗伦斯不禁露出苦笑,不过,想到这副柔弱模样赫萝只会在自己面前表露,他又觉得很开心。



「先好好睡一觉吧。听说这个时节港口里整夜都点着灯,要逛街,吃完了饭也不迟。」



他摸了摸赫萝的头,三角形的大耳朵随即抖动,带起了一团面粉的尘埃,就像蝴蝶的鳞粉一样。由此可见面包店的工作有多辛苦。



「那,我也要找商馆的负责人说一下我自己的工——?」



罗伦斯想站起来,却突然被拉倒在床上。赫萝依旧紧紧扒着他的胸口,连头都不愿意抬。她一定是在面包店把整整一年份的待客笑容都用光了。



赫萝是怕生的性格,她正在补充某些接待客人时耗尽了的东西。



罗伦斯尽管觉得无奈,却也露出温柔的微笑搂住了她。那条大尾巴则啪,啪地拍着床。



被别人所需要,正是商人的喜悦。



不久之后,他就听到赫萝发出了安睡的声音。



赫萝为面子在面包店做了三天工,最后换来了崔尼银币一枚——未满,但也相当于半枚左右的工资。更幸运的是,店主付给她的全是零钱。从行情来看,这样的报酬算是相当丰厚,所以要不是因为她工作勤奋,就是面包店确实赚到了相当的利润。



相对地,赫萝『豁出来大干一场』消耗掉的部分,就要由罗伦斯来补足了。



早上起来要为她梳头,更衣,把面包撕碎喂进她的嘴里,她心情不好时则要安慰,夸赞尾巴。罗伦斯都有点想讨要自己的工钱了,但转念一想,这样的日子也并不坏。



这样,在面包店的打工结束,又过了两天自甘堕落的生活后,赫萝终于恢复了元气。



「真是的,咱真是遭罪了!」



两人在留宿的房间里吃午饭时,她一边咬碎灌肠,一边说。



这种口吻简直就像是罗伦斯强迫她去工作一样,只是倘若那么说出口,免不得又要被唠叨一番,所以罗伦斯还是选择保持沉默。



「但是,还连一枚闪亮亮的银币都赚不来,这得到啥时候去呐……」



「慢慢来就好了,工作的机会还多得是。」



赫萝在城里打听了一番后,把得到的工作机会都记在了一张纸上。其中,有一些面向暂时停留在此等待船只或马车的旅行者,也有某些是急需人手的。



在港口装卸货物等的差事自不必提,除此之外还有驱赶船上运来的猪群或羊群,扫除船只,修补船帆等等,颇具港口城市的特色。



再往下,是一长串饮食店的招工信息,要是能读会写的话,好像还可以去公证人公会之类的地方工作。



「咱再也不要去卖吃的了。」



说完,赫萝在灌肠上加了一大勺芥子,然后一口咬下去。



紧接着她就被辣得猛一缩脖子,尾巴上的毛也纷纷倒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