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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1 / 2)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章下留评,可以参加抽奖活动。大家别忘了留爪。爱你们,么么哒。

  第20章 雪融

  夜晚, 月光幽幽,微风徐徐,偶尔有树叶跳舞一般缓缓飘落。晚饭后, 沈禾端着一碗糊糊去喂狗狗。霍兴华跟在她身后,一副有话要说的模样。等她将食物给狗狗倒入它的食盆中,男人终于开口了。

  “我报名去了基建队,过几天就要走了。”

  这事儿沈禾已经听说,此时站起来笑笑:“一切小心。”听说是挖隧道, 如今的技术不发达, 还是很危险的。

  “我跟前街的刘婶子说好了,我不在这段日子让她帮你挑水。每天两担,够你用了。”

  “你给她什么了?”刘婶子出了名的抠门小气, 不得些好处会答应帮这忙?

  “红薯。山洞地窖里那么多红薯呢,我给了她几袋子。”

  沈禾摇头笑,难怪刘婶子那么小气的人居然说要去换粉条呢。原来是有额外收入了。“其实我自己也可以的,开头少挑一些,慢慢就习惯了。”

  霍兴华闻言,清亮的眼眸变的暗淡。“就那么不愿跟我有牵扯?……我说过了, 我喜欢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你不用觉得有负担。”

  沈禾不知还能说什么, 赶快找个房子自己住吧!否则,就这么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她坚硬的城堡不知还能防御多久。

  看她转身欲走, 霍兴华在后头忐忑万分。女孩的心思真是难猜,这怎么又生气了。

  他急切的伸手拉住她:“我说错什么了吗?你别生气……”

  担心、心痛、不舍,种种情绪在他眼中交织。沈禾回头看到, 忽的升起怜惜的情绪,觉得自己好残忍。好像始乱终弃的魂淡。

  “一人独处,其实真的很好。不用担待旁人的情绪,不用担忧别人的心情,不必在乎他人的态度。”她无奈的冲他笑笑“你又何必非要给自己找个伴儿,找个麻烦呢?”

  霍兴华被她这新奇的言论说的一懵,想了一下才回“这怎么只是找个伴儿呢。这是……”他指指前院和屯子里一栋栋的房子“要找伴儿的话,这里,这里有多少未嫁的姑娘,我何必……”

  他漆黑的眼眸深深的凝视着她,好像希望通过这心灵的窗户来传达自己的爱意。

  “上学时第一次读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时,我们一帮男生在背地里讨论过,何为窈窕淑女。大家七嘴八舌的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我第一次见到你,脑中浮现的就是这几个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可我发现,我现在已经不在乎你是不是窈窕淑女了。你拿水泼白茉莉,让赛虎去吓唬她,甚至跟人动手。”

  他撑着头轻轻的笑:“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可爱。”

  沈禾被他说的脸色通红,转身就往屋里走。这人看着不太多说话,怎么对着她完全另一个模样。

  ————

  农历十月过去,大地萧条一片。男人们好多去了基建队,剩下的在队里干些挑粪地里捡石头的活儿。瞧着倒是一副忙碌的景象,实则没多大意义。

  女人们也不得闲,光是一大家子穿的衣裳和鞋就够做的。况且如今都是手工纳的千层底,光这一项又费多少功夫。

  屯里快上百户人家,却连一台缝纫机都无,一切全凭手工。谁家娶媳妇首先打听女孩子针线做的咋样,若是做不好这个,那婆婆可不待见。

  窗外雪花纷飞,沈禾她们几个坐在炕上纳鞋底。尚在学习中,鞋底纳的高低不平的刘梦怡朝白茉莉可怜兮兮的开口。

  “茉莉姐,你手好巧,纳的鞋底平平整整的,针脚还那么细密匀称。”

  说到这个,白茉莉一脸骄傲。她长的不如她们,可要论针线活儿,那甩她们几条街。

  她默默的瞅瞅在补袜子的沈禾,眼神闪过不屑。真笨,那针脚也太丑了。这些天大家都在纳鞋底,冬天得做棉鞋,还得预备开春穿的。她倒好,又是腌咸菜,又是做大酱,前几天不知在哪儿弄来一小袋子干辣椒,居然费了一斤多油做成了油泼辣子。

  他娘的,这也……浪费是浪费,可实在是香,不论吃什么,若是抹上一点儿立马胃口大开。今儿又煮了好多的红豆,说是要做粘豆包。

  女孩偷摸蹭蹭嘴角,压下心里一次次歇火的嫉妒。热情的开口教刘梦怡咋纳鞋底。

  沈禾如今对她视而不见,俩人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好似陌生人一般不言不语。补好袜子,她下地去看锅里的红豆。

  豆子已经有六成熟,将几个小红薯洗净去皮切片,放到豆子上一起煮。等水干彻底熟透,倒入糖精搅拌均匀。

  黄米面加玉米面倒适量的水拌匀,和好后放在温暖的地方发酵。之后放适量的苏打揉匀,分成一个个大小均匀的剂子,把拌好的豆子包入里面,一个个整齐的放入蒸笼,上锅蒸几分钟后,香甜美味的粘豆包就出锅了。

  粘豆包是冬日里大家吃的最多的食物,沈禾一次也做了挺多。加上她之前做的菜窝窝,到她回家时也吃不了一半。

  肖亚娟从里屋出来,“我的面也发好了,我下午做。只是……苗苗你这红豆是哪儿来的,长的也太好了。比大队发的和咱院儿里摘的都好。粒粒饱满,味道好像也更香甜。”

  基因被改良了,肯定更好啊!沈禾微微一笑,递给她一个:“尝尝,我放了糖精,肯定甜。”

  肖亚娟咬了一口,给她竖个大拇指。沈禾笑笑,将晾凉的粘豆包放到屋外的小翁里冻起来。上头盖好盖子,压上一块儿大石。这样放到明年二月都不会坏。

  冬日闲来无事,一帮女孩子们坐着针线开始讲故事。隔壁知青点的听说了也抽空来凑热闹。屯里几个识字的女孩也闻风而来。先是鬼怪神仙,历史人物,到后来居然说起了这个年代的□□《飘》。越是不许看,大家越是好奇。听到有人居然看过,开始起哄让她讲。

  讲述的是不远处一个知青点的女孩,十七岁今年刚下乡。大家发誓保密绝不会告发,且每人轮流都讲后,女孩双眼冒光津津有味的讲了起来。

  沈禾没看过这书,等一回一回的听完,她嗤笑一声无奈摇头。这算什么带色啊?她看过多少比这更露骨的,这年代也太封闭了。大家挨个讲了故事,屯里的蔡花也讲了个鬼故事后,王丹凤的故事吸引了沈禾的注意力。

  “几百年后……”她一开场,大家全都集中了注意力。别人都是多少年前,你这居然一开口就说几百年后。难不成你有天眼,能后知五百年?

  “地球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各种自然灾难频繁发生。后来,一场酸雨彻底将人类送入地狱。一大半的人变成了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

  沈禾心头狂跳,这女孩居然说末世。难道她也是重生的吗?且和她来自同一个时空?

  心里疑惑间,时间飞快的溜走。王丹凤的故事讲完,轮到她了。想要试探一下这女孩是不是与她来自同一时空,她讲起了这时代没有的故事。

  “这有什么啊,我给你们讲一个,比这个好听多了。”